成都有线电视网络客户服务中心热线962750表示,缴费情况是有记录的,如果是空房,没有人入住,就不会产生费用,也不会有收取或补齐欠款的情况出现。按其公司规定,如果曾经产生过费用,但随后又未入住的,只要有确实的证明,也只需补交3元的维护费

随行事由:新房装修完了,自己正准备入住,谁知道前日到光纤公司打听收费问题时才发现,从未住过人的新房已“拖欠”光纤费长达2年时间……市民魏先生对自己的遭遇很是不解,昨日,他就此事向本报“律师随行”栏目求助。
随行律师李声雯
用户:还未入住咋会欠费
据魏先生说,2004年他在金牛区某楼盘买了一套期房,2005年8月才从开发商手中拿到钥匙,之后该房一直空着。今年5月,他对新房装修后也没有入住。前日,当他到成都市兴网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了解如何开通光纤信号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他的新房不仅已经开通了光纤信号,而且还欠了两年的“收视费”。
这个消息让魏先生十分意外:自己还未入住新房,咋就已经欠费了呢?工作人员查询后发现,该楼盘于2004年开通信号,当时也有缴费记录,但从2005年起就没有缴费记录了。工作人员估计,光纤入网开户费以及2004年的光纤费是开发商支付的,但如此一来,用户无论是报停光纤信号还是继续使用,都必须先将2005年和2006年的光纤费用补齐才能办理。
魏先生对此十分不解,他认为,在拿到钥匙后,没有人告知他若不使用光纤,就应该先报停,而自己从买房子到现在,还未入住就被“不声不响”地扣起了光纤费,实在太冤枉了。
光纤公司:开通信号就要收费
没人住的空房,如何产生了光纤费用?这费用该不该缴?昨日,记者、本报律师随行团的李声雯律师与魏先生一起来到成都市兴网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了解情况。该公司负责人余经理解释称,按照行业约定,开通信号后,若没有办理报停,就已经视业主为在册用户了。对于魏先生的情况,余经理称并不少见,由于“信号源”是开放的,也无法准确证明用户是否使用,所以,按照公司规定,这类用户确实只有补齐全款。
对于魏先生提到的收费从何时开始计算,余经理表示,他还将进一步调查、咨询公司律师。同时,工作人员提醒公司用户在长期不使用有线电视光纤网络的情况下(比如长期出差、长期未入住用房等),为了最大程度地保障用户自身利益,应提前到用户所在有线电视网络公司的当地营业厅办理有线电视报停手续。报停到期后,用户应到当地营业厅办理有线电视开通手续或继续报停手续。
随行律师:双方都有一定责任
随行律师李声雯认为,出现本次纠纷,双方都存在一定责任。首先,这家光纤公司与小区开发商签订了光纤入网协议后,对该小区进行了光纤安装并提供服务,与小区业主建立了事实上的光纤使用合同关系。但是该光纤公司并没有采取签订书面合同、让用户签收使用光纤的告知书等方式,告知用户:光纤入户即视为开始使用、使用光纤应当承担的费用及缴费期限、不使用光纤应当如何办理报停手续、不使用也不办理报停手续的应当承担维护费等相关事宜。其次,魏先生在购房时没有详细咨询今后入住可能产生的光纤维护费等事宜,在收到该光纤公司的维护费催收单时,也没有及时与光纤公司联系,解决相关事宜。
针对这种情况,李声雯律师建议:光纤公司在与楼盘开发商签订入网协议时,应当将开始收取维护费的时间进行明确约定;开发商开始交房时,委托开发商向业主发放有关光纤使用的告知书并请业主签字认可。业主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当要求开发商告知房屋的相关配套设施情况,以及相关费用的收取时间、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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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随后从四川广电网络96655客服热线了解到,对于大部分小区,若开发商根据入住率,已为小区开通了光纤信号,但有业主确实未长期入住的,业主如果要重新使用光纤,可在物管处开具未入住的证明,光纤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免收使用费等措施。
成都有线电视网络客户服务中心热线962750表示,缴费情况是有记录的,如果是空房,没有人入住,就不会产生费用,也不会有收取或补齐欠款的情况出现。按其公司规定,如果曾经产生过费用,但随后又未入住的,只要有确实的证明,也只需补交3元的维护费。
随行律师简介:李声雯,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多家企业、公司法律顾问,擅长处理公司法律事务、人身损害等民事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