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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掉“最牛钉子户”谁是赢家?(组图)

http://www.allfang.com   日期:2007.4.6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骆昌威   评论   论坛
    纠纷的一方是自称“动迁以来非常克制”的国企开发商,一方是以尚武好斗著称的巴人后裔,一开始就注定是场棋逢对手的拉锯战。

各地“钉子户”纷纷支持吴苹夫妇。
    

    鹤兴路大部分居民能够明白鹤兴路改造的价值,但剑拔弩张的拆迁纠纷还是发生了。

    纠纷的一方是自称“动迁以来非常克制”的国企开发商,一方是以尚武好斗著称的巴人后裔,一开始就注定是场棋逢对手的拉锯战。

    四个“钉子户”三个撤离

    2004年10月到2006年9月,吴苹与开发商前后进行了30余轮的谈判,开发商“异地安置”、“货币安置”的方案均被她断然拒绝。

    到2006年5月,281户拆迁户只剩四户:杨武、苏宪章、曾红先和一位黄姓的居民。4个月后,杨武更是成为唯一未搬迁的“钉子户”。

    苏宪章是在2006年9月29日从鹤兴路搬出来的,90岁高龄的他与吴苹夫妇共同抗争了两年,是除吴苹夫妇外最后一个搬离的。起初,他没有产权证,开发商一分钱补偿都不给。僵持了两年后,老苏终于拿到了20多万元的补偿金,“当场签字房子就拆了。”

    曾红先是和开发商对峙了8个月后签的协议,分到两套安置房,她的房子只有32平方米,有三个土地证,三个孩子各一个,但产权证只有一个。拆迁安置时,按规定只能安置一套。

    曾红先希望开发商能给她安置三套房子,协议一直没谈成。2006年5月,双方作了让步,开发商给曾红先安置两套均80多平方米的房子。而同在一个街区的老张,面积仅比曾红先的小4平方米,却只分了一套67平方米的房子。

    接受安置的街坊却传来不好的消息。其中一栋拆迁安置楼在田野小区,位于九龙坡区滩子口,小区有三幢高层住宅楼,A、B幢是集资楼、C幢18楼以下安置的全是拆迁户,吴苹当年的街坊,包括鹤兴路片区几十户都安置在这里。A、B幢和C幢分在小巷子两边,远远望去,C幢侧面的墙面砖已经掉了一大半,高空中,工人们正在重新贴上新的墙面砖。“不光外面有问题,里面也有问题!”街坊高文翊说。他家住了不到一年,墙面出现了裂缝,很多户也都出现了地面裂缝、卫生间漏水的问题。这加强了钉子户们“钉”下去的决心。

    2006年5月,在长期协商无果后,开发商把推土机开到了鹤兴路,而这个时候那4户人家没有搬走。

    9月,因断水断电断路,其他三户人家陆续搬走,吴苹的房子在推土机的轰鸣中成了令人震撼的“孤岛”。

    “她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今年年初,吴苹夫妇被网友赋予了“史上最牛钉子户”的称号。在“最牛钉子户”曝光后,开发商上述行为引来了许多法学界人士的抨击。“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开发商已经侵犯了公民的民事权利,比方说相邻权,户主已经无法依照平常的生活方式去生活,比如说不能出自己的家门,实际上已经构成一种严重的侵权行为了。”著名法学专家贺卫方这样评论说。

    早在2004年6月,“嘉禾事件”发生后,国务院办公厅就下发过《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严格规定“严禁采取停水、停电、停气、停暖、阻断交通等手段,强迫被拆迁居民搬迁”。

    面对质疑,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有关部门也不得不承认“断水断电有失妥当”。

    吴苹很快发现“她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被封为“史上最牛钉子户”后,吴苹一夜成名。

    拆迁纠纷法律程序在加速。2007年3月19日,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裁定,责令于3月22日自行搬迁,否则强制拆迁。

    就在此前的半个月,《物权法》刚刚颁布。这一法律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物权法》将结束圈地运动和强制拆迁,使其成为历史名词。”吴苹一下子从“草根人物”变成了维权明星。

    此后,吴苹不但每天要召开例行的“新闻发布会”,还要接待众多从上海、西安、成都等地赶来的支持者(大多为拆迁户)。

    “吴苹,挺住,我们支持你!”“杨武,好样的!”在3月份的下半个月,每天都有大量的支持者在“孤岛”对面的轻轨站台上高喊支持吴苹夫妇的口号。此时,媒体不断披露全国各地的最牛钉子户。这场拆迁纠纷俨然成了一场全民的维权行动。

    同时,吴苹夫妇坚定了自己“房在人在”的决心,坚持要开发商接受“四原”(原位置、原朝向、原楼层、原面积)的安置方案,并向开发商索要高达550万元的赔偿。

    拔钉前的谨慎较量

    3月22日的自行搬迁“大限”过后,九龙坡区法院先后两次延期,最后延至4月10日。在这之前,开发商、“最牛钉子户”在媒体的监督下谨慎地进行了最后的较量。

    从3月下旬开始,开发商也频频召开新闻发布会,披露了与吴苹的大量谈判细节,包括吴苹多次的漫天要价。

    舆论就在此时发生了微妙的变化,部分媒体开始厌烦了吴苹千篇一律的“维权语录”。

    倾斜悄然发生,物权法专家梁慧星就认为:“如果以损害他人利益为目的,或者是你自己得利很少,但大家的损失很大,就应该拆迁。因为这涉及权利滥用了。”

    26日,重庆市市长称政府有能力依法妥善处理好这一事件,但绝不迁就漫天要价。

    吴苹感到压力大了,她一再跟记者阐述她的“四原”方案:“我不是说绝对的原位置,左一点右一点都可以。”

    这个时候,九龙坡区法院积极组织协调,据该法院院长王立说,从3月25日起,法院就多次组织开发商和吴苹夫妇进行协商,希望在最后通牒到来之前此事得到圆满解决,吴苹为此提出,希望法院院长亲自接待她。当日,张立和执行法官一道,和吴进行了三个多小时的深入沟通。随后,吴又要求面见区委书记郑洪。3月28日,郑洪满足了吴苹的要求,并跟她进行了三个多小时的会谈。

    之后吴的态度有了重大改变,同意和解此事。此后的三天,在法院的组织下,双方对安置和补偿中的具体细节进行了反复协商,基本上达成口头协议。

    最后一击换来350万元

    4月2日下午4时,吴苹和开发商终于达成异地安置书面协议,开发商在沙坪坝地区为其提供了一套商业用房,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了赔偿。半小时后,杨武接到吴苹的指令,走出困守了12天的“孤岛”。一场剑拔弩张的拆迁战争就此了结。

    据悉,吴苹在最后阶段放弃了“四原”的诉求,接受开发商异地安置的方案。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是:吴苹夫妇拥有的那栋孤楼经评估价值为247.7万元,开发商提供的安置房价值306.8万元,吴补齐差价。开发商另补偿搬迁费2万元、旧房设备费用2000元以及装饰费10万元。此外,开发商未达成协议拆迁就进场施工并断水断电,导致餐馆停业30个月而损失的90万元。最终吴苹夫妇获得的赔偿、补偿、安置房折合人民币约350万元。

    据知情人士透露,这一数额开发商早在5个月前就提出过,这一方案比评估价格高出102万元,但那时被吴苹一口拒绝。经过十几天的斗争后,吴苹接受的还是类似几个月前的方案。

    “最牛钉子户”的引人注目,与刚刚颁布的《物权法》有重要的关系,甚至被认为“有着重要的标本意义。”

    对于“最牛钉子户”的拆迁纠纷,九龙坡区法院执行庭庭长戴庆伟感慨地说,这起纠纷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和权利的滥用、合理安置和漫天要价、商业利益和国家公共利益等问题的充分讨论,为今后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提供了参考意见。“任何形势的对抗对双方乃至社会都会造成巨大的损失。”戴庆伟说。

    多方共赢的范本

    在重庆“孤岛”倒塌一刹那,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民商法学教授谭启平认为,《物权法》实施后,类似拆迁冲突还会更多,这个案例可以全面地提供经验,因为它是一个多方共赢的范本。

    首先,法律成了赢家。结合《物权法》,全国范围内的专家、学者以及司法工作者都就“公共利益”的界限、私产的保护等进行了广泛讨论和理性思考。这是一次有效的全民普及《物权法》的教育。另外,从媒体披露的事实看,三年纠纷中,双方并不存在所谓的“背景”,整个拆迁的冲突都是在法律的框架下,或协商,或诉讼,体现了法律的权威性。

    其次,在整个过程中,当地政府除了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外,并没有对事件进行越轨的干预。此案最终没有通过强拆的方式解决,这说明,在公权与私权发生冲突的情况下,重庆市一方面始终采取了克制的态度,表明政府对私有财产的尊重;另一方面也说明重庆在应对公关危机方面,达到很高的水平。在某种程度上,这次事件也是对政府执政能力的考验。政府的处理手法得到了绝大多数人的认同。

    对“最牛钉子户”本人来说,虽然没有达到预想的“四原”安置要求,但毕竟得到了相对合理的补偿,有些补偿项目甚至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范围。更重要的是,他们通过三年的努力,维护了自己应有的权利,在强拆临界点上作出适当的妥协,最大限度地争取到了自己的利益,又避免了“鸡飞蛋打”的局面。

    4月2日下午4时30分,重庆杨家坪,一场“倒春寒”的冷雨让这里变得异常清寒。在“孤岛”困守十二天后,“最牛钉子户”男主人杨武终于沿着开发商为他搭的梯子走了下来。与十几天前誓死护屋的“雄起”相比,这位前重庆渝州地区散打冠军一脸疲惫,悄无声息地离开了杨家坪。当天晚上10时36分,顽强生存了几个月的“孤岛”被拆除,半个小时后便变成了一片瓦砾。

    这场持续了两年半之久的拆迁战就此结束,依靠的不是“背景”,不是暴力,而是法院主持的调解。在一场媒体的盛宴后,“最牛钉子户”、开发商在强制拆迁“大限”前明智地选择了妥协,成就了各方共赢的结局。

    “最牛钉子户”拆迁纠纷引发了学者和公众对拆迁问题的广泛讨论,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和权利的滥用、合理安置和漫天要价、商业利益和国家公共利益等界限的充分思考。专家呼吁,要理性看待城市拆迁问题。

    鹤兴路的“前世今生”

    这场旷日持久的拆迁纠纷,让不起眼的鹤兴路17号迅速成了重庆一个标志性的地方,而这里曾是“脏、乱、差”的代名词。

    早在重庆成为国民党陪都时期,鹤兴路就建了不少木板房屋。到上世纪90年代,当杨家坪成为九龙坡区商业核心地段后,鹤兴路还只能算是“好吃一条街”。

    据重庆市九龙坡区区长黄云介绍,鹤兴路片区在拆迁前有住宅204户,非住宅77户。住宅户全部为非成套住宅,没有厨房也没有厕所,既无天然气系统也无排水系统。这里80%的房屋系上世纪四五十年代前修建,年久失修,危旧破烂。

    就在这里,吴苹夫妇1992年拆除了祖上留下来的木质旧房,改建成面积为219平方米的新楼房。“我的房子建好后,两证(房产证,商业用途证)齐全,这在整个鹤兴路不多见。”

    2004年,南隆公司和智润公司签署了联建协议,鹤兴路规划建为“正升·百老汇广场”。动迁工作由此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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